寧德新聞網11月23日電 (謝夢)日前,周寧縣人民法院咸村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同村村民間的民間借貸案件,修護雙方和睦友好的鄉(xiāng)鄰關系。
2005年始,唐某在外經商缺乏資金,經村中長輩介紹,向同鄉(xiāng)湯某多次借款,約定月利息為2%。2012年1月1日雙方結算借款為20萬元并出具借條。出于對同鄉(xiāng)的信任和幫助,湯某于1月9日再次借給唐某30萬元。多年來,唐某僅支付了10萬元利息款。在多次催討未果后,湯某無奈向法院起訴了唐某。
周寧法院咸村法庭受理該案件后,于2018年9月開庭審理。庭審中,唐某對于借款事實均無異議,調解意愿極強,但雙方對還款方案分歧太大而調解未果。
為有效解決矛盾糾紛,法官在庭后組織雙方心平氣和坐下來進行調解,以鄉(xiāng)鄰關系和兄弟情誼作為“切入口”,釋法說理,情理結合。最終,在法官努力下,雙方由當初的互不相讓到各退一步,達成一致和解協(xié)議,唐某當場給付首期款項,雙方握手而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