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德新聞網(wǎng)11月8日電 (彭雨冰)日前,周寧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縣政府辦公室出納方某某挪用公款一案。該案是縣監(jiān)察委成立后移送審查起訴的第一案,由周寧法院院長巫東擔任審判長,周寧檢察院檢察長黃清滿擔任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h監(jiān)察委及部分銀行工作人員等40余人參與旁聽。
周寧檢察院指控稱,2000年至2003年5月,方某某擔任縣政府辦公室出納期間,利用管理單位經(jīng)費的職務便利,多次挪用公款供個人經(jīng)商、炒股,數(shù)額達人民幣27余萬元,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此前,方某某批捕在逃,今年8月在江蘇常州被公安機關抓獲,由縣監(jiān)察委采取留置措施。
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庭審依法、規(guī)范、有序進行。庭審中,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依法訊問了被告人,依法舉證、質證,發(fā)表了公訴意見,并進行法庭教育。經(jīng)過法庭調(diào)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等環(huán)節(jié),案件事實逐漸清晰,被告人方某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表示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真誠地認罪悔罪,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這是司法體制改革以來,周寧法院切實落實“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落實司法責任制要求的一個縮影,也是落實院領導作為入額法官帶頭辦案的典型范例,同時還是一堂生動的警示教育課,讓大家深刻認識到廉潔自律警鐘長鳴。
該案縣法院將擇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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