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德新聞網(wǎng)11月7日電 (陳玉玲)日前,古田法院黃田法庭深入水口鎮(zhèn)嵩溪村某自然村聯(lián)合村委,對原告洪某某起訴彭某某夫婦侵權案件進行調(diào)解。
據(jù)了解,2016年,洪某某與該村簽訂祖厝重建合同,約定將該自然村所屬山界天然紅菇采摘權收入,作為付給洪某某修繕費用的一部分,采摘期限為十年。今年,彭氏夫婦二人在該山地采摘紅菇,洪某某認為二人侵犯其采摘權,訴至法院。
因該案涉及林權等糾紛,案情復雜,且被告彭氏夫婦二人已過70高齡。古田法院黃田法庭主動到案件所在地,聯(lián)合當?shù)卮逦?,了解案情,組織雙方調(diào)解。因本案涉及較廣,該案目前仍在調(diào)解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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