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德新聞網(wǎng)10月17日電 (許文昌)日前,周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起涉惡案件在周寧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08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間,蘭某、黃某、何某等人經(jīng)常糾集在一起,長期在周寧縣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多達(dá)17起,逞強(qiáng)斗狠、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秩序,逐漸形成惡勢力團(tuán)伙,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今年9月14日,蘭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被告人黃某、何某因涉嫌聚眾斗毆罪被周寧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法庭上,審判長一一核實了各被告人的身份后,周寧縣檢察院公訴人林俊杰依法宣讀了起訴書,并通過邏輯縝密的訊問、條理清晰的舉證、法理并用的答辯方式為法庭查明案件事實提供了清晰脈絡(luò)和堅實保障。經(jīng)過近一天的庭審,法庭依法采信了公訴人出具的全部證據(jù),依法認(rèn)定了起訴書中所指控被告人的全部犯罪事實。
庭審結(jié)束前,公訴人以本案警示被告人及到庭參加旁聽的各界人士,要嚴(yán)守法律底線,做一名遵紀(jì)守法的好公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