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31日電 近日,不少網友在街頭cos引發(fā)關注,有網友自稱“這英”模仿那英,并用相同語氣說話,還有網友模仿向太帶貨,向佐更邀請對方到自己的直播間互動。
但是,有不少網友好奇,這樣的高度模仿是否涉嫌侵權?
上海中聯(lián)(重慶)律師事務所曾惜律師指出,如果未經授權,采取以藝名、打扮風格、表演內容、舞臺風格等與明星高度雷同,并借用明星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謀取商業(yè)利益,可能侵犯明星的名譽權、作品著作權,并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如果侵權成立,被告需要承擔恢復名譽、賠償損失、返還違法所得等后果。但具體是否面臨侵權后果,還是要看明星本人和團隊是否決定主張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