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權(quán)發(fā)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
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高憬宏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長職務(wù)。
二、任命王淑梅(女)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職務(wù)。
三、任命高曉力(女)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wù)。
四、任命張衛(wèi)兵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wù)。
五、任命王麗英(女)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
六、任命孫長山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wù)。
七、任命汪斌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wù)。
八、任命李相波為最高人民法院環(huán)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wù)。
九、任命駱電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副庭長。
十、任命劉崢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一、任命蔡金芳(女)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二、任命劉小飛(女)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三、任命王振宇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四、任命楊占富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五、任命羅智勇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長。
十六、任命耿寶建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chǎn)權(quán)法庭副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wù)。
十七、免去郝銀鐘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十八、免去劉敏(女)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十九、免去汪國獻(xiàn)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wù)。
二十、免去陳宜芳(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wù)。
二十一、免去王富博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wù)。
二十二、任命張華(女)、張寒松(女)、劉曉軍、湯笑然(女)、衛(wèi)華(女)、杜麗霞(女)、周耀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二十三、免去何東寧、畢東升、洪清滬、杜柏海、邵長茂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