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wǎng)3月30日電 (孔敏)近日,柘榮法院在交通巡回法庭采取速裁程序,公開宣判三起危險駕駛罪。
經(jīng)法庭確認(rèn),林某蓮、金某招、游某錦三人分別于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22日、2022年1月25日因醉酒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被公安執(zhí)勤民警查獲,三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均已達到醉駕定罪量刑標(biāo)準(zhǔn),均構(gòu)成危險駕駛罪。柘榮法院依法判決三名被告人拘役兩個月十五天至三個月不等,并各處罰金三千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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