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月30日電 (謝雨虹)近日,蕉城法院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首次通過電子方式依法送達了裁判文書。
原來當日,該院在辦結一起民商事案件后,承辦人立即告知當事人,根據2022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新《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可以通過電子形式簽收裁判文書,如需紙質裁判文書,也可到法院領取。當事人當即同意通過電子送達方式簽收該案裁判文書。于是,該院便通過“短信+電子”方式向當事人送達了該院的第一份電子民事裁判文書,隨后當事人在手機上一鍵完成了簽收,清晰地查看到該案的法律文書。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對送達相關規(guī)定進行了調整,其中第九十條明確將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納入電子送達適用范圍。
“民事訴訟法修改之前,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法律文書只能通過直接送達或是法院專遞郵寄的形式向當事人送達,這種送達方式當事人雖可以直接領取到紙質法律文書,但在實際操作中由于當事人住址變更、在外務工等原因,法律文書‘送達難’問題凸顯。”該院法官表示,該院將堅決貫徹落實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在充分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通過電子送達的方式送達裁判文書,縮短送達周期,提高送達效率,節(jié)約送達成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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