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2月24日電 (劉常娟)因無收入來源,五旬男子便在自家開起“麻將場”,豈料半年后便被“一鍋端”。日前,福鼎法院審結曾某雙開設賭場案,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8000元。
2018年6月,曾某雙想著自己沒有收入來源,便在自家一樓放置了桌椅及麻將、撲克牌等賭具,準備開“麻將場”抽頭營利。半年間,曾某雙對以打撲克牌方式進行賭博的人員每人每半天收取5元、對以打麻將方式進行賭博的人員每局抽3元或5元的方式從中抽頭漁利,非法獲利總計9000余元。
2018年12月初,福鼎市公安局桐山派出所民警在對曾某雙家中進行檢查時,當場抓獲曾某雙及18名參賭人員,并查扣賭資及賭具。2019年12月,曾某雙向福鼎市公安局退繳違法所得。
法院經審理認為,曾某雙以營利為目的,提供場所及賭具供他人賭博,并從中抽頭漁利,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集合其坦白、認罪認罰和退贓等情節(jié)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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