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1月7日電 (鄭鴻善)近日,福鼎法院審結一起保姆盜竊案,以盜竊罪判處梅某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16000元。
今年4月,梅某受雇于裘某,負責照顧裘某日常生活。同年7月,梅某趁裘某不在家之際,使用螺絲刀將裘某臥室內的書桌抽屜撬開,將抽屜里的現(xiàn)金3500元和金戒指盜走。行竊后梅某卻賊喊捉賊,謊稱家中遭賊,尋求民警幫助。最終,梅某承受不住內心的巨大壓力,向警方承認盜竊行為。
經法院審理認為,梅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8369元,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結合其自首及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jié),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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