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8月12日電 (繆瑋婷 俞玲玲)日前,一位被家暴的婦女薛某找到福安法院家事審判合議庭法官,要求起訴離婚。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積極與薛某及其丈夫陳某所在街道的婦女聯(lián)合會聯(lián)系,詳細了解起訴前雙方糾紛化解情況。
案件開庭審理后,法官又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并對陳某進行多次教育,陳某表示悔改,并作出相應保證。因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法庭判決不予離婚,并當庭向陳某進行了訓誡,告知其要保護妻子而不能傷害妻子,使夫妻雙方和好如初。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在司法實踐中,家事審判素來有“三難”:案件事實難查清,恩怨情緒難修復,矛盾糾紛難化解。福安法院通過成立家事審判合議庭的方式,不斷更新審判理念,充分發(fā)揮審判對婚姻家庭的救治功能。
2017年10月,為妥善化解家庭矛盾,實現(xiàn)案結、事了、人和,福安法院成立了家事審判合議庭。該合議庭由熟悉婚姻家庭案件、審判經驗豐富的法官和專職人民陪審員組成,主要審理婚姻家庭、繼承等領域的民事案件,功能涵蓋訴前調解、心理咨詢和家事審判等。通過拓寬處理家事糾紛圖解,真正實現(xiàn)從“案結事了”到“事了人和”的轉變。
福安法院嚴格貫徹調解優(yōu)先原則,通過“勸、批、談、教”相結合,從法治、人情、倫理和習俗等方面探尋當事人矛盾根源,努力解開當事人心結,讓家事調解更有“溫度”。在不違反現(xiàn)有審判制度的前提下,實行同一家事案件由同一法官負責到底,促進案件的調解和矛盾的化解。
同時,調解不局限于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不預設立場,在婚姻糾紛中“勸離”和“勸和”相結合,并讓當事人共同信任的親屬、朋友參與調解,營造家事糾紛寬松、和諧的調解環(huán)境。
“只有堅持普法工作和審判實踐相結合,才能從更大意義上預防并解決家事糾紛。”該院家事審判合議庭負責人表示。近年來,福安法院還不斷加強普法工作,重點向婦女和老人解答婚姻家庭生活中經常遇到的家庭教育、贍養(yǎng)繼承、子女撫養(yǎng)和家庭暴力等法律問題。
自成立以來,福安法院家事審判合議庭審結家事糾紛案件321件,其中調解70件,撤訴51件,致力于修復家庭關系、治愈感情,有效維護了家庭幸福、社會穩(wěn)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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